| 慈善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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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情实录
:收养弃婴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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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奉贤区有这样一个家庭,他们是镇上出了名的好人家:父母教育有方,子女个个都很孝顺。更难能可贵的是,兄弟姐妹十分团结,好得跟一个人儿似的,镇上的人们都说,这真是一个模范家庭。可就是这样一户模范家庭,眼下却陷入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 贝贝,今年15岁。 施勤兰、施芹宝和施芹香是三姐妹。她们的关系十分要好,贝贝从小就管三个人都叫妈妈。不但三个妈妈把贝贝看成掌上明珠,外公外婆对贝贝更是好得没话说。 自己不是亲孙女。这一点,有时候贝贝不敢相信,而妈妈们很长时间对她也什么都不说。 为了保护贝贝幼小的心灵不受伤害,施勤兰姐妹一直不忍心告诉她一个秘密--事实上,贝贝的确不是施家人亲生的,她跟施家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可是,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贝贝终于还是知道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她是一名弃婴。 在贝贝来到施家的很多年以后,施勤兰才终于有勇气把她的身世告诉她。说起十五年前的那个情景,施勤兰至今还历历在目。 1994年5月9号的早上,睡梦中的施勤兰被女儿的叫声惊醒。她连忙起身下楼,打开门一看,地上果然有一个小小的包裹,包裹里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还有奶粉、白糖以及一张写着孩子出生日期的纸条。 嘈杂声引来了无数围观的群众,他们纷纷跑到施勤兰家门口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施勤兰一家都很喜欢孩子,对这个身世可怜的女婴更是充满了怜爱。于是他们没有向警方报案,就把孩子抱进了屋,悉心照顾起来。 当天晚上,这个被人抛弃的婴儿就在施勤兰家住了下来。仅仅才过了一夜,施勤兰和丈夫就对她产生了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 施勤兰擅自留下弃婴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村干部的耳朵里。没过几天,村里就派人来,说是要把弃婴带走,交给政府处理。 施品芳老人横下一条心,要施家三姐妹齐心合力把这个弃婴养大。看到劝说多次都没结果,村干部索性就不干涉了。打那以后,弃婴就在施家住了下去,他们还给她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贝贝。事实上,施品芳老人执意留下贝贝是有原因的。 多年来,在施品芳老人的心中一直有个打不开的心结。原来,她自己就是一个孤儿。 从小就失去双亲的施品芳像个包袱一样被人送来送去。几乎在每一个养父母家,她都有过被虐待的经历。 孝顺的施家三姐妹把这个孩子留下来了。就连三姐妹的亲生子女也都很喜欢贝贝。 由于施家三姐妹都有孩子,不符合收养条件,也办不出正式的收养手续,因此贝贝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能报上户口。2006年9月,贝贝上初中了,全家人这才着急起来。 直到这时才意识到户口重要性的施勤兰姐妹,开始四处奔走。然而一年多跑下来,依然没能解决问题。 2009年寒假开学以后,贝贝的学校催得更紧了,因为读初三的她马上就要面临中考了。如果再拿不出户口,很有可能会影响报名和升学。 不可否认,施勤兰一家是有爱心的,没有爱心,他们就不会留下这个弃婴,不会呕心沥血那么多年,把这个孩子养大。然而我要说的是,仅仅有爱心又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弃婴的处理,公安部门有明文规定;对于收养,国家也有专门的法律。那么,等待贝贝的究竟会是怎样的命运呢? 要申报户口,首先要办出正式的收养关系。而施勤兰姐妹几个,由于都养育过健康的孩子,因此全都不符合收养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能依法收养:一,收养人没有子女;二,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收养人身体健康以及年满三十周岁等等。 而对于弃婴,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则有非常明确而细致的规定,例如向警方报案,以及在大众传媒机构登寻人启事等。 既然不符合条件,也就办不出正式的收养关系,户口又从何而来呢?情急之下,贝贝提出了一个让全家人目瞪口呆的想法。 原来,贝贝不知从哪听说,弃婴在被送进福利院之后,是可以依法办理户口的,因此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可对于施勤兰姐妹和施品芳老人来说,这是一个何其困难的抉择!当年他们仅仅共同生活了一天,就已经不舍得把贝贝送走了。如今含辛茹苦养育了十几年,他们又怎么忍心让贝贝再到那样的地方去呢? 忍着内心的伤痛,施勤兰开始着手操办贝贝去福利院的事情。因为事到如今,这似乎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然而,重进福利院的想法最终也只不过是他们的一厢情愿而已。由于贝贝已经超龄,福利院拒绝接纳这么大的孩子。眼看着一个个办法都行不通,施老太太急得直哭。 万般无奈之下,芳芳只得提笔写信给民政部门、公安部门以及上海市妇联等妇女儿童保护机构,向他们求助。 贝贝的情况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不久,民政部门派出专人上门调查情况,对贝贝的弃婴身份进行了核实,同时,经过对周边大量居民的走访取证,基本确认了贝贝在施家生活多年的事实。在反复多次的考量之下,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动给施勤兰打了电话,这样一来,贝贝和施家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总算有了眉目。 然而,就在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刚刚答应帮助贝贝和施勤兰等办理相关抚养手续的时候,又一个想不到的问题出现了:贝贝的学籍卡上母亲一栏写着的是“施勤兰”的名字,可接种卡上写的却又是“施芹香”的名字。工作人员立刻敏感地意识到,像这样名字都对不上号的申报材料,又怎能通过审批机构的层层审核呢? 到头来,还是一个“共同抚养”惹出来的麻烦。由于贝贝有三个妈妈,大家是齐心协力来抚养她的。谁有空就谁带她打针,谁有空就谁带她报名,从来就没有固定谁才是监护人。可是法律上并不允许这种模棱两可的的粗心之举。 目前,贝贝与养父母的抚养关系以及户口还在申报当中,我们希望施勤兰一家的经历能够给爱心人士们提个醒:在付出爱心的同时,也要留心法律的各项规定,更好的帮助到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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